謝公始有東山之誌,後嚴命屢臻,勢不獲已,始就桓公司馬。於時人有餉桓公藥草,中有“遠誌”。公取以問謝:“此藥又名‘小草’,何壹物而有二稱?”謝未即答。時郝隆在坐,應聲答曰:“此甚易解:處則為遠誌,出則為小草。”謝甚有愧色。桓公目謝而笑曰:“郝參軍此過乃不惡,亦極有會。”
陳留阮籍,譙國嵇康,河內山濤,三人年皆相比,康年少亞之。預此契者:沛國劉伶,陳留阮鹹,河內向秀,瑯邪王戎。七人常集於竹林之下,肆意酣暢,故世謂“竹林七賢。”
夫为人子者:出必告,反必面,所游必有常,所习必有业。恒言不称老。年长以倍则父事之,十年以长则兄事之,五年以长则肩随之。群居五人,则长者必异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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