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尽尘光

尽尘光

作者:令狐文博

类别:校园

状态:连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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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:2024-10-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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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为母之君母,母卒则不服。宗子,母在为妻禫。为慈母后者,为庶母可也,为祖庶母可也。为父母、妻、长子禫。慈母与妾母,不世祭也。丈夫冠而不为殇,妇人笄而不为殇。为殇后者,以其服服之。久而不葬者,唯主丧者不除;其余以麻终月数者,除丧则已。箭笄终丧三年。齐衰三月与大功同者,绳屦。练,筮日筮尸,视濯,皆要绖杖绳屦。有司告具,而后去杖。筮日筮尸,有司告事毕而后杖,拜送宾。大祥,吉服而筮尸。庶子在父之室,则为其母不禫。庶子不以杖即位。父不主庶子之丧,则孙以杖即位可也。父在,庶子为妻以杖即位可也。诸侯吊于异国之臣,则其君为主。诸侯吊,必皮弁锡衰。所吊虽已葬,主人必免。主人未丧服,则君于不锡衰。养有疾者不丧服,遂以主其丧。非养者入主人之丧,则不易己之丧服。养尊者必易服,养卑者否。妾无妾祖姑者,易牲而祔于女君可也。妇之丧、虞、卒哭,其夫若子主之。祔,则舅主之。士不摄大夫。士摄大夫,唯宗子。主人未除丧,有兄弟自他国至,则主人不免而为主。

  凡学之道,严师为难。师严然后道尊,道尊然后民知敬学。是故君之所不臣于其臣者二:当其为尸则弗臣也,当其为师则弗臣也。大学之礼,虽诏于天子,无北面;所以尊师也。

  医不三世,不服其药。



简介:

  殷仲堪既為荊州,值水儉,食常五碗盤,外無余肴。飯粒脫落盤席閑,輒拾以啖之。雖欲率物,亦緣其性真素。每語子弟雲:“勿以我受任方州,雲我豁平昔時意。今吾處之不易。貧者士之常,焉得登枝而捐其本?爾曹其存之!”

  魏隱兄弟,少有學義,總角詣謝奉。奉與語,大說之,曰:“大宗雖衰,魏氏已復有人。”

  小敛于户内,大敛于阼。君以簟席,大夫以蒲席,士以苇席。小敛:布绞,缩者一,横者三。君锦衾,大夫缟衾,士缁衾,皆一。衣十有九称,君陈衣于序东;大夫士陈衣于房中;皆西领北上。绞紟不在列。大敛:布绞,缩者三,横者五,布紟二衾。君大夫士一也。君陈衣于庭,百称,北领西上;大夫陈衣于序东,五十称,西领南上;士陈衣于序东,三十称,西领南上。绞紟如朝服,绞一幅为三、不辟,紟五幅、无紞。小敛之衣,祭服不倒。君无襚,大夫士毕主人之祭服;亲戚之衣,受之不以即陈。小敛,君大夫士皆用复衣复衾;大敛,君大夫士祭服无算,君褶衣褶衾,大夫士犹小敛也。袍必有表,不禅,衣必有裳,谓之一称。凡陈衣者实之箧,取衣者亦以箧升,降者自西阶。凡陈衣、不诎,非列采不入,絺绤纻不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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